追求幸福是人共同的願望,活著需要自由、快樂、多采多姿、無憂無慮,這樣才像有生命;如果活得孤獨寂寞、枯燥無味、煩惱憂愁、痛苦絕望,那樣不叫生命,而是生不如死。照這種定義的話,世上有生命的人,應該不多。
一般人都認為有錢有勢、有聲望就會快樂,因為可以有很好的物質享受,為所欲為,處處受人奉承,因此一般人用盡各種方法,去追求這些東西。只有很少數的人能得到它們,當他們得到後,一時似乎很快樂,但過不久就膩了,才發現跟他們所期望的完全不一樣,而且充滿各種煩惱,看看史達林、毛澤東、所羅門…,及世上許多富豪的傳記,你會知道他們得到了甚麼。
從本質上來說,當亞當夏娃犯罪被趕出伊甸園後,人就失去了快樂,伊甸園就是樂園的意思,人靠著自己的努力,想再回到伊甸園已經是不可能了,因此雖然人有權有勢有美女,可是就是得不到快樂,就算有,也是短暫、有限、一時的安慰而已。
而且罪有罪的代價,隨著時代的進步,人類越來越墮落,壞事越做越多,痛苦也越來越大。因此常看到有些人,雖然有得吃、有得穿,生活所需樣樣都有,偏偏就是嚴重的憂鬱症,覺得活著半點意思都沒有,甚至因此而自殺。不少人心理不正常,有怪異的思想,不良的癖好,難改的惡習,吸毒、酗酒、賭博、性變態…,給自己與親人帶來許多困擾。
追根究柢都因為,人離開了生命的源頭,生命變了調,失去應有的光澤與色彩。人需要回到神面前,靠著耶穌寶血的救贖,脫離罪的束縛,進入光明的國度。光是這樣還不夠,人的許多不良性情及老的自我都還在,那些需靠著經歷試煉,才能除掉,才能真正進到耶穌裡,再度回到伊甸園。許多基督徒因為不明白道理,沒經歷去舊換新的過程,甚至隨意犯罪,因此又掉進痛苦中。
追求幸福是人共同的願望,實際上它是可以實現的,無奈找到正確道路的卻很少,包括許多基督徒在內。
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人要活在愛中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,這是雙方面不是單方面的事,需要一群夠水準,沒私心的人,才能達成這目標。在世上絕大部分的人,有太重的私心與缺點,因此無法得到真正的幸福,今生是熬煉與認真工作的地方,不是享福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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